关于组织申报第九批省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和
第七批“一企一技术”创新企业的通知
各市中小企业局(办):
为贯彻落实省局《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》(鲁中小企局字[2014]42)号文件精神和省局《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企业工作安排意见》(鲁中小企局字[2015]2号)现就申报第九批省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和第七批“一企一技术”创新企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1、申报材料按照省局《关于培育支持中小企业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的意见》(鲁中小企办字[2011]3号)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写。
2、关于对农业科技型企业和现代服务企业的认定。农业科技型企业是指在现代农业产业领域,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,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对提升现代农业特色产业水平,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(包括:种植业、养殖业、种子、种苗等)。现代服务业是指高人力资本、高技术含量,高附加值的新兴业态(包括:金融、物流、软件开发、信息咨询、电子商务、技术服务等生产和生活服务企业)。上述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(如著作权),具有较显著技术水平或服务特色的,可以推荐并认定为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或创新企业。
3、推荐上报的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,必须是市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和“一企一技术”创新企业(附各市认定文件)。
4、申报材料由各市审核并加盖公章,同时认真填写《省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申报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,于4月10日前,分别以纸质材料(一份)和电子版(只报申请表、企业简介和汇总表)报省局科技管理处。
联系人:谢海涛 (0531)82037296
邮箱:xieht.123@163.com